关于纠正当选全国政协委员用词的建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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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协委员反映: 近期靳东、甄子丹当选全国政协委员的消息登上热搜,引发社会关注。打开网络,每年都有某某当选全国政协委员的消息,被大量转发,其中不乏大量的官方媒体,而“当选”一词使用存在明显错误。全国人大代表以选举方式产生,而全国政协委员并非选举产生,不应使用“当选”一词。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第三十一条:“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委员经相关程序后,须由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协商决定。地方委员会委员经相关程序后,须由各级地方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协商决定。”政协委员产生的具体运作步骤一般为:一、提名推荐。推荐全国政协委员会委员名单,由各党派中央、各人民团体、无党派民主人士、各个界别等协商提出。在地方的全国政协委员会委员,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协商推荐。二、协商确定建议名单。对各方面提出的推荐名单由中共党委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综合平衡,反复同各推荐方面协商形成建议名单。三、政协常务委员会会议通过。将委员建议名单提交常务委员会会议进行协商和表决,经全体常务委员过半数同意予以通过。四、公布。经常务委员会会议通过的委员,由政协办公厅(或办公室)分别通知推荐单位和个人,向委员发委员证书,并通过新闻媒介向社会公布。 官方媒体使用“当选”全国政协委员刊发信息,一方面反映了官方媒体从业人员不专业,刊发信息随意,影响官媒的形象;另一方面向传递错误信息,引发更多的转载,让“当选”全国政协委员成为社会公众的普遍用词,引发社会误解。 为纠正当选全国政协委员用词,向社会传递正确的信息,提出如下建议: 一、全国政协办公厅协调中央宣传部(国家新闻出版署),印发通知,在官方媒体的宣传中不得再使用某某“当选”全国政协委员,使用某某经协商决定为全国政协委员(如是地方政协委员,则称某某经协商决定为某省(市)政协委员。) 二、全国政协及地方政协网站在政协知识专栏对政协委员的产生方式进行解读。 三、在媒体出现某某“当选”全国政协委员的信息时,全国政协办公厅应当通过官媒及时释明,传递正确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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